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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在美术馆里办书画艺术展(日照市美术馆展览申办须知)
发布于:2022-08-26 09:55 编辑:张倩倩 来源:大众艺术网

怎么在美术馆里办书画艺术展(日照市美术馆展览申办须知)

申报展览需先下载和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至指定邮箱。通过初步审核后,我馆将联系项目联系人,进一步提供更多的资料信息。

一展览申请

申请资格:长期从事艺术创作、策展、研究或公共项目,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与社会影响力的国内外团体机构或个人,均可提出申请。同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重中国国情,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符合本馆的学术定位与办馆方向。

(一)展览拟办时间应该距离提出办展申请的时间6个月以上。展览的拟办展期不能低于30天(含布撤展时间)。

(二)开放办展展厅:中央大厅、1号厅、2/3号厅、 4号厅,其他功能服务区域:美术公共教育室(可以用作笔会、研讨场地)、贵宾接待室,展厅布局参考日照市美术馆功能分区图(附件3 )。请您根据展览的规模科学计算和选取,我们会在后期提出合理建议。

(三)提出展览申请时,您需要填写《日照市美术馆展览申请表》(附件1) ,并提交以下材料:

1展览方案(含展览主题、种类、目的等)

2.提供拟展出作品纸质及电子图录(包括作品名称、类别、材质、创作年代、尺幅(高x宽)、作者姓名等信息)

3.参展艺术家简历及艺术家个人照片

4.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单位名称及相关单位确认公函。

5.艺术机构主办艺术家个展或联展的,需提交艺术家本人签字的 《日照市美术馆委托展览授权书》(附件2)。

6.非政府美术馆、博物馆系统举办的近现代(含国外)艺术展,每件作品需提交省(市)级以上鉴定机构开具的书面鉴定文件。

7.对涉外展览,应首先向市级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通过后,再向我们提交所有审核材料。

8.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rzsmsgzlb@163.com

联系电话: 0633-8669019

通讯地址:市政府广场西侧,日照市文博中心北区(北京路200-6号)

邮编: 276800

二、审核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我馆会及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专家会议审核,确定活动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各项制度。涉嫌造假或仿制、版权不清或有其它违反我馆相关规定的,我们会取消其申办展览资格。

2.审核完成后,我们将会结合您的意愿,综合我馆实际情况拟选相应档期。我们会概算场地、设备、人员等展览需求,最终确认展览项目。

3.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请申办方自行保留备份。

4.展览审核施行每年两审制。每年3月份审核7月至12月的展览项目。每年9月审核下一年1月至6月的展览项目。

5.我们会将会对展览项目进行可行性、资格等方面的审查评议后确定实施。审核通过后,我们将会排定档期签署展览合同。

三、签订合同

1.审核通过后- -周内, 我们将通知您并签订展览合同。请您务必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来馆签订正式合同,否则展览有可能被取消。

2.在合同签订后,我们将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落实展览实施工作,并负责与您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

四、实施展览

在展览的实施阶段,请您注意以下重点内容:

(一)准备资料

请您在合同约定布展前2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资料。我们将依照您提供的资料,按照美术馆的基本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

1.最终展出作品清单(合作品名称、类别、材质、创作年代、尺幅(高x宽)、作者姓名等信息)。

2.展品运输方案(含作品包装情况、车辆尺寸、到达时间等)。

3.布撤展方案(含作品位置,展厅空间改造及搭建等)。

4.设计方案(含画册、推介册页、邀请函、海报、前言板、开幕式背景板、展签等图样,制作材质等)。

5.宣传方案(含媒体范围,展览背景资料、作者信息、作品图片、新闻通稿、视频资料等)。

6.开幕式方案(含出席领导嘉宾名单、日程安排、议程安排等)。

(二)场馆布展

如果您委托馆内布撤展团队进行布展,我们将按照馆内的布撤展方案规范工作。如果您自带布展队伍,请认真阅读以下基本内容:

1.请至少提前一-周至美术馆展览部办理相关手续。布展人员需取得布展工作证(一人一证,不能转借)。

2.布展所涉及使用到的相关工具及其他辅助材料经查验合格后一一次性入馆。 请勿使用有损墙面及其他设施的施工方式。

3.布展单位在布展现场须有负责人,布展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直接负责人。

4.布展期间请勿遮挡馆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美术馆展览部有权对布展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管理。

5.展览结束后,您需要将展厅恢复至布展前的状态,不能影响下一一个展览的进行。展览布置完成后,美术馆展览部会组织审核验收。不符合规定的,我们会提出整改建议。通过的可以正式开放。

(三)宣传工作

1.请您不要单方面使用美术馆的名义进行宣传。所有宣传音视频、图文等须经美术馆展览部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2.若事实宣传与既定方案不符,美术馆有权终止宣传或撤换宣传内容。

(四)开幕式及其他活动

1.力行简约,凡在美术馆举办的开幕式等活动- -切从简,简化程序、简朴布置,抵制铺张浪费。

2.谢绝球拱门、花篮、礼仪和户外宣传搭建等项目。

3.开幕式画册及资料的发放需在指定地点进行。

4开幕式期间谢绝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宣传、销售行为。

(五)展览事项

1.展览期间,您可预留展览画册及资料,便于观众取用。

2.展览期间展品一律不允许进出展馆,所有艺术品出入必须符合美术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3.展览期间谢绝以任何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宣传、销售行为(公益性的文化创意产品或艺术衍生品销售行为,须经美术馆相关职能部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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