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建筑,一件雕塑,一幅壁画,一个广告牌,一个指示牌,一片绿地,甚至是一道景观,这些占据在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反映出一座城市的文化环境如何,彰显出一座城市的艺术品位如何。这些看似平常的公共艺术品不仅在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素质、增强城市居民的地方自豪感和归属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还在吸引公共及私人投资、振兴地方经济、丰富地方文化特质、增加城市对游客的吸引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规模的现代城市建设时期。从全国各地城市的快速扩张,到跨区域的城市集群建设,再到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的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北京市通州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等,反映出中国现代城市化进入新时代。我国的公共艺术也迎来了大发展的时代。
不过,当前公共艺术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首先,当前立法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市公共艺术的发展。从欧美城市发展经验来看,立法对公共艺术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如美国的“百分比公共艺术计划” 至今仍在27个州施行,有效地保障了公共艺术的健康发展。与之相比,在我国,除了少数地方性、行业性法律法规,至今还没有一部正式的公共艺术立法。这与当前我国快速发展的公共艺术极不相称。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资金保障,公共艺术发展的资金来源不稳定。当前我国的公共艺术资金来源于固定的和不固定的政府财政拨款以及房地产开发商自筹资金。公共艺术资金来源的特殊性既难以保证政府在公共艺术方面公共财政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又造成了在公共艺术作品方案形成、实施、设置、保护过程中政府的公益性与房地产商盈利性的矛盾,从根本上制约了公共艺术的健康发展。
整理编辑:苏花
本文标签:
上一篇:“雅俗共赏”的中式美学呈现...
下一篇:没有了...
版权声明:内容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读者请有甄别的使用;如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发布30日内与【大众艺术报网】在线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