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只要一提及“丑书”,大家就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网络上那些抓人眼球的“书法表演”,他们既不能被算作书法创作,更不入当代艺术的法眼:有用头发作笔的,有大吼怪叫的,有上蹿下跳的,还有以肉身实体写字的,可谓丑态百出不一而足。前年元旦,笔者曾以顾问身份参加宋庄上上国际美术馆的嘉年华,当场就见到某位先生用针管射出墨汁喷洒在横幅的宣纸上,并美其名曰“射墨”。如果将这水墨还原为材料,同时把这种行为归入行为艺术也不足为怪,那又何必宣称是在以墨“书写”呢?
追溯历史,这些花样翻新的做法古人其实早就尝试过了,那位擅长泼墨的王墨就曾“醉后以头髻取墨,抵于绢画”,还会“醺酣之后,即以墨泼。或笑或吟,脚蹙手抹。或挥或扫,或淡或浓,随其形状……应手随意,倏若造化”。性情同样张扬的张旭更是“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只不过,古人作书作画那是一派“解衣盘礴”的道家风流,如今的江湖书法则是奇丑无比,所以才被称为“丑书”。更何况,古人就曾探索除去笔之外的各种书写用具,草帚、筷子、柳枝、荻草、甘蔗、瓜皮、茅草和泥刀都曾被当作笔用,在材料上的创新绝不输于今人,据称蔡邕路过鸿都门见工匠用扫帚刷墙,遂从丝丝漏白创造了“飞白书”。
然而,“丑书”其实并不是一种消极的用法,它还有更为积极的使用方式,这种用法甚至更早被广为接受。沃兴华、王镛、石开、沈鹏、曾翔、王冬龄、何应辉、于明诠等人创作的集体性倾向,都被称之为书法拓展意义上的“丑书”。如今,大家把江湖习气的胡书乱写和追求个性的书家创新混为一谈,皆唤作“丑书”,那才是对当代书风的一种贬低。
首先必须明确,那种江湖书法表演乃是“以丑为美”,相形之下,当代书家的美学品格其实是“化丑为美”,这种本属于文人书法的书风后来也被普泛化,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传统”。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真”丑,此类的丑与美相对而言,并把这种丑态当作美感;后者则为“假”丑,这里的丑意指一种不符合漂亮妍美传统的非规矩性,这种影响至今的书风恰把“非丑之丑”转化为了书法之美,其实这种创新才符合“美丑辩证法”!
所以说,在当代书法潮流当中,我们一方面要痛斥“以丑为美”的真丑书现象, 另一方面力挺“化丑为美”的假丑书的创新努力。就像当年“印象派”的来历一样,乃是某记者评论那批画作就像一片胡乱的印象一般,这本是消极的评价用语,居然反转成了印象派与后印象派两个绘画流派的大名号。“丑书”也经历了一种由贬到褒评价翻转的过程,人们开始对其心理上不接受, 视觉上也觉得不成功,所以才以“丑书”来为其命名,但是艺术史上任何突破性的创新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
整理编辑: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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