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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19官方发布完整版

发布于:2019-08-21 13:35   来源:大众艺术网

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19官方发布完整版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美术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3.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 合格。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类)名称 专业性质 拟招计划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 师范 220 人 美术学类 非师范 

1.美术学专业实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 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 

2.美术学类学生入校后,根据学校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转入至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 设计专业学习。同时我校开设有书法学专业,将从入校的美术学类中选拔具有绘画和书法基础 的学生进入书法学专业学习。 

3.2019 年面向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安徽、江苏、山 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青海、云南等 19 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招生计 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考。 

四、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合 格,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 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五、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 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 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整理编辑:林美

本文标签:官方 发布 整版 陕西 师范大学 艺术类 招生 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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