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为一门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艺术形式,其表达意象的高度抽象性,使审美主体在不同的视角中常常出现审美结论的极大反差:作者得意之处可能被视而不见或视为拙笔,作品出现的败笔则可能被大加赞赏。此即唐代孙过庭所谓:“吾尝尽思作书,谓为甚合,时称识者,辄以引示。其中巧丽,曾不留目;或有误失,翻被嗟赏。”近年来,书法界出现的“丑书”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审美纷争,辩论双方以势不两立的姿态相持不下,便集中反映了当代书法审美取向的巨大反差。虽然书法审美观的见仁见智乃正常现象,但是圈内认识出现严重反差,则集中反映出书法艺术在目标取向和审美趋向上出现了严重的导向性问题。窃以为,书法“丑”“俗”观的异化,是造成书法品评和创作出现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
传统与创新的认识困惑
批评“丑书”者大多指责现在某些书法作品不按正规套路书写,漠视用笔,破坏结体,一味求新求奇,有意夸张变形,认为“丑书”在本体上背离了书法的传统。但“丑书”书家们大多认为批评者不懂传统,以大量俗书标榜书法传统,导致了俗书的泛滥。
上述观点的交锋,实质上反映了当代审美思潮在传统与创新问题上的困惑与纠结。在绝对化和对立化的思维模式中,“丑书”与俗书似乎成为书法“创新”和传统“继承”的代表和产物。当代书法审美取向的多元化以及美学批评的主观性、功利性,导致书法批评中的传统与创新被异化为俗书与“丑书”,由于丑、俗不辨,使两个不具有对立关系且边界不清的美学概念成为书法批评矛盾指向的对立面。
余下全文整理编辑: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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