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千年古村落”——永嘉县岩头镇芙蓉村于6月26日举行授牌仪式,省民政厅副厅长计时华为芙蓉村正式授牌,并递上文件与影像光盘。
芙蓉古村地处浙江省永嘉县岩头镇南面仙清公路西侧,始建于唐代末年,为陈姓聚居之地,因位于楠溪江著名的自然景观芙蓉三崖之下得名,距今已有千年历史。整个村落建筑按照“七星八斗”的思想进行布局,全村略呈正方形,坐西朝东,围以卵石砌成的寨墙,村内现存大量明清时期古民居和宗祠等历史建筑,是楠溪江古村落群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乡土建筑的一个典型,在中国建筑、规划史研究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2006年5月25日,芙蓉村古建筑群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今还保留着完整的历史遗迹,同时也保留着温州市非遗“花棍舞”,充分展现着芙蓉古村熠熠生辉的古村落文化。
据悉,“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旨在进一步落实省委“两美”浙江战略任务,加快“诗画浙江”建设和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保护和挖掘地名文化遗产。浙江省首批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共认定浙江省千年古镇地名文化遗产10个、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10个,永嘉县岩头镇芙蓉村作为温州市古村落代表榜上有名,成为温州市唯一上榜的首个千年古村落地名。
整理编辑: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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