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帖 (传)东晋 王献之故宫博物院藏
近期,台北故宫博物院推出的“伪好物:16—18世纪‘苏州片’及其影响”特展,引起了古代书画研究、收藏及爱好者的关注。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收藏到真迹,不是所有人都能见得到真迹,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真迹就比“伪好物”更好……所以,“伪好物”在当下仍然有其非常广泛的关注度。那么,“伪好物”的说法严不严谨?在书法范畴中,“伪好物”如何界定?又如何客观看待其在书法史上的位置与价值?临摹与学习过程中,如何取其精华?
Q:“伪好物”这一概念,因近期台北故宫“苏州片”展览而受到关注,这一概念从何而来?何谓“伪好物”?
向净卿:这一概念出自米芾《书史》:“冯京家收唐摹《黄庭经》,有钟法,后有褚遂良字。亦是唐一种伪好物。”此处“伪好物”是指书法上一种临、摹之作,观者知其真伪。米芾又说:“而《法书要录》所载七贤帖,太宗知其伪,爱之,以贞观字印之入御府……皆贞观间一种伪好物。”这是另一类“伪好物”。
据此可知,米芾所述的“伪好物”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明确署明或临或摹,如唐摹《黄庭经》,另如宋徽宗摹唐代张萱《捣练图》,徽宗署名为“天水摹张萱捣练图”,观者即刻明白这是宋徽宗摹的;另一种是类似于太宗知其伪的《七贤帖》,此即一般意义上的书画托名。例如藏于大英博物馆的、过去被认为是巨然的《茂林叠嶂图》,近年被公认是伪作。这两种“伪好物”的本质区别在于动机不同。台北故宫展览从名称来看,实际上是对于米芾“伪好物”概念第二种含义的使用。配合该展览召开的国际研讨会,英文的题目为“Falsehood, Forgery, and Knowledge:Production in Early Modern World”,可见是对伪作的讨论,而不是米芾第一种意义上的“伪好物”。
书画造假及其鉴定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所以两种“伪好物”理论上容易区分,但在实践中却很难。
整理编辑: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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